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的案件披露数据统计,1996年至今轮胎行业发生的贸易救济累计案件76起,反倾销为主要类型,累计59起,占比达到78%;反补贴累计有9起,占比为12%。从被诉方情况来看,我国单独被诉的案件数量有38起,占比达到50%,此外还有4起保障措施和1起337调查案件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包含我国企业。
其中美国对我国累计立案数量最多,达到11起。美国在2007-2016年期间陆续对我国不同的轮胎产品发起贸易救济立案,虽然短期造成我国轮胎对美出口的下滑,但随着我国轮胎企业出海建厂通过东南亚实现了较好的转移供应。
我国开云网址 kaiyun官方网轮胎企业第一轮集中出海建厂发生在2013-2015年期间,以赛轮轮胎、玲珑轮胎、森麒麟和中策橡胶为代表的龙头胎企在越南和泰国的海外基地陆续投产,美国乘用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6%持续提升至2020年的33%,卡客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8%提升至2022年的42%。
但随着东南亚供应占比的持续提升,美国从2020年开始陆续对东南亚部分地区轮胎发起双反调查,考虑到全球贸易政策的波动性,只有实现了全球化布局才能较好防范贸易风险,目前头部轮胎企业在完成东南亚布局后已经开始第二轮出海,布局地点以非洲、南美和部分欧洲地区为主。
从全球轮胎市场分布来看,2024年欧洲乘用车胎需求为4.8亿条,占比高达29%;卡客车胎需求量为3150万条,占比为15%。
2024年欧洲累计有93个轮胎工厂,包含29个品牌且以海外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和德国法国等地区。
从欧洲轮胎产能的变化趋势来看整体产能增量有限,众多海外胎企的欧洲工厂均有关停或减产的规划,新建或扩产项目大多位于东欧地区,结构上呈现出向东部转移的趋势。
贸易救济措施是指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贸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或过激增长等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救济的措施。
反倾销和反补贴针对的是存在倾销和补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纠正的是企业的价格歧视以及由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补贴而使其出口产品获得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激增的情况而采取的紧急进口限制措施,是成员方履行义务时的“例外条款”和“安全阀”。
成员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均要经过立案调查,所采取的措施均包括征收特别关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还可以实施价格承诺,保障措施还可以实施进口数量限制。
全球贸易冲突不断发生,反倾销案件占比最高。在1995年至2025年期间,全球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6808起,占比83%;反补贴766起,占比9%;保障措施494起,占比6%;特别保障措施89起,占比1%。
从立案趋势来看,过去30年期间,全球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超过8000起,其中2024年共442起,同比增速为93%,立案数量创历史新高,也能反映出近几年全球贸易形势变得再次紧张的状态。
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原审立案数量震荡向上,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比例较高。
1995年至今,全球对我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2668起,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的比例达到33%;其中2024年共199起,同比增速为129%,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的比例达到45%。
从贸易救济案件类型来看,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1866起,占比70%,反补贴253起,占比9%,保障措施460起,占比17%,特别保障措施89起,占比3%。
美国多次对我国轮胎行业发起双反调查,且调查涉案产品种类较多。从法律依据来看,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不仅包括成文法,还包括相关法院判例。其中成文法包括两部分:一为国会通过的立法;二为主管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此外,作为判例法国家,美国法院判例所确立的规则通常对未来案件具有约束力。
美国负责反倾销和反补贴工作的机构主要是美商务部(DOC)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是执行双反措施令的主管机构。
从调查流程来看,美国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基本程序都包括原审调查、行政复审和日落复审,其中行政复审也称为年度复审,在征收双反税后每年复审再次确定最新税率或撤销税令;日落复审为五年一次的例行复审。从差异性来看,反倾销调查还有新出口商复审和反规避调查等类型,反补贴调查还有情势变更复审等。
立案:美商务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倾销申请并决定立案后,通知被调查国政府、出口商以及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损害申请书或美商务部的立案通知后,将尽快开始损害调查。如在调查过程中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美商务部决定不受理案件的通知,则在收到美商务部通知后自动终止损害调查。
初裁:美商务部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两个独立的调查机构,分别负责倾销和损害的调查与裁决。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对损害作出初裁,再由美商务部对倾销作出初裁。美商务部如果作出肯定性初裁,则应按照估算的倾销幅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如果作出否定性初裁,则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但应继续进行调查。
终裁:由美商务部先作出倾销终裁,然后由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损害终裁。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终裁是肯定性的,整个调查将完成。如果损害终裁是否定性的,则终止反倾销调查。反倾销税令的执行:在肯定性初裁或终裁作出后,美商务部会将相关裁决通知美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后者根据通知中止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清关,并根据反倾销税令征收保证金或税金。
从反补贴调查流程来看,一旦美商务部决定立案,整个调查过程须经过以下五个阶段: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损害初裁:美国际贸易委员首先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了美国国内产业的建立作出初裁。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初裁,则进入下一阶段;否则,案件终止。
美商务部补贴初裁:美商务部进行调查并对被调查产品是否接受补贴作出初裁。如果得出肯定结论,美商务部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即要求被调查产品在进口时按预计反补贴税率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保函或其他担保。无论美商务部作出肯定性初裁还是否定性初裁,案件都进入下一阶段。
美商务部补贴终裁:美商务部会就应诉方所提供的信息开展实地复核。如果美商务部作出肯定性终裁,则进入下一阶段;否则,案件终止。
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损害终裁: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包括八个步骤,完成调查和投票等流程后,需要将终裁通报美商务部。
发布反补贴税令:如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均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商务部即可下令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该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其税率应与终裁中认定的补贴幅度一致。
美国对我国轮胎多次发起双反调查,相关贸易政策限制影响延续至今。自2007年开始美国陆续对我国轮胎发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贸易救济措施以反倾销和反补贴为主,此外还在2009年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过特别保障措施,2013年对部分轮胎产品发起过337调查。
从时间线年期间发起的调查立案数量较多,其中2014年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2016年陆续对非公路用轮胎、卡车和公用汽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从市场需求容量角度来看,乘用车胎和卡客车胎为两大核心的轮胎产品类型,美国对我国轮胎发起的双反调查也切实影响开云网址 kaiyun官方网了我国轮胎的对外出口走向。



